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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風化影 於 2019-6-24 00:42 編輯
事前:
建議留低以下資料比信得過嘅人:
- 中英文全名
- 身份證號碼
- 年齡
行裝:
- 警察有權check bag ,但冇權沒收物品, 亦唔需要解釋用途
除非被拘捕 電話不用交出
- 危險性攻擊性物品不要放在身上或背包上(如:萬用刀、火機、鉸剪及界刀)
- 警察的問題除了姓名 職業 住邊區之外 其他任何問題都唔答
- 不回答問題不是阻差 ,是個人權利
- 警察有權取看身份證 ,但無權沒收
- 在任何情況下電話不用解鎖、冇權要求開電話或交出密碼
如被拘捕:
- 可以不簽署任何文件
- 有權致電律師和家人(不限次數)
搜身:
-搜身不需除衫,只需除褸
-只有女警可以搜女生身
*若搜身期間受到侵犯或性騷擾(包括言語上),記低時間和搜查者編號告知律師
錄口供:
你有權保持沉默,除了問妳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外,其他一律不作答
律師來前,你有權什麼也不答,也必需什麼也不作答
特別是他叫你做證人,很有可能是騙你說出對自己不利口供而你不自知
所以即使任何情況,無論是拘捕妳,或請妳協助調查,或叫妳作證人,妳最好什麼不答,或答:律師來到前,我什麼也不答。
香港黑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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