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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內地來港的女文員梁寶欣(23歲)為與男友分手,去年10月竟全身赤裸獨坐公屋後樓梯,報警稱遭男友恐嚇,送院後進一步訛稱遭對方強姦和肛交,令男友譚健生(41歲)無辜被捕,還柙近1個月始獲撤控。梁早前承認「意圖妨害司法公正」罪,今於東區法院判即時監禁2個月。
裁判官斥責她干擾司法純粹為個人目的,報案時她全身赤裸可能受到暴力,但「想告就告」,與男友復合又撤回指控,是舞弄司法制度,考慮到她年僅廿多歲,需接受精神治療,而且庭上認罪,判監雖無可避免,但會判比一般情況為輕的刑期,將量刑定在3個月即囚,認罪減至2個月。
法庭記者:伍凱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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