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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國中少女前年與男友「士林」及許男、謝男和許姓少年,一同前往柯姓少年住處聊天,期間眾人談及「性事」,竟問少女會不會性交,少女也爽快說「會啊、不然來做啊」,除了柯男,其餘4男以猜拳方式和少女輪流發生性關係,少女母親得知後提告,新北地院依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,判處謝男、許男各3月及7月徒刑,2名少年則移送少年法庭審理。
少女證稱,她是「士林」的女友,與其他人都是友人關係。2018年2月間,一行6人在柯姓少年家聊天、玩手機遊戲,後來5個男生開始猜拳,決定嘿咻順序,一開始由許姓少年留在房間,將她推倒,並將她衣服脫光,與她性交,後來,「士林」、許男、謝男也分別進房間與她發生性行為。
柯姓少年在警詢時證稱,他們在房間聊天時,有人問少女會不會性交,少女回答「會啊,不然來做啊」,他們就在房間嬉鬧、互脫拉衣服,他覺得無聊就到客廳抽菸,再回到房間,就看到少女已光著身體只裹上棉被。
事後,少女母親發現提告,2名未成年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審理,而「士林」因尚不知真實身分,另案偵辦中,而審理過程,謝男坦承犯行,與少女及少女母親達成和解,支付賠償金。許男則否認犯行,稱他與柯姓少年在一起,沒有與少女性交,不過合議庭認為,從其他人的證詞指出,他確實與少女發生性行為。
新北地院審酌當時謝男與許男兩人的年紀,以及犯後態度,認為謝男當時剛滿18歲,坦承犯罪,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,因此依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,判處3個月徒刑。而許男始終否認犯行,且未與被害人和解,因此判處7個月徒刑。(王怡蓁/新北報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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