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姦劫案疑犯林永春去年被發現在秀茂坪警署羈留室內用LAN線上吊身亡,死因研訊繼續。負責看守死者林永春的警員陳浩文,自研訊起一直委派法律代表到庭旁聽。裁判官今指根據流水簿紀錄,陳於案發時段巡查過羈留室,但翻看閉路電視片段,當時根本沒人進入羈留室。陳起初試圖解釋,自爆其中一次巡查時剛巧肚痛,故僅在樓梯間大叫犯人名,聽到對方回應即趕忙上廁所,因此閉路電視沒拍下他巡查的身影。但他的代表律師其後打斷他發言,並稱需向陳提供法律意見,陳隨後表示:「唔答。」
當警員陳浩文今日作供時被問及有關警署流水簿事宜,裁判官曾提醒陳指庭上問題或會令他自招嫌疑,甚至使他將來面對刑事起訴。在裁判官作出提醒後,陳多次拒絕回答問題,或者表示「不記得」。
根據流水簿紀錄,去年5月10日陳分別於下午5時30分以及55分,巡查位於1樓的羈留室。不過,裁判官直指,羈留室閉路電視片段顯示,由5時11分至55分期間,根本沒人進入羈留室。
警員聲稱忘記有否填寫流水簿
陳解釋,當他5時30分步行往1樓途中突感肚痛,「只係行咗一半樓梯,去到平台,大嗌咗犯人嘅名,有人應我,因為肚痛趕住去廁所」,故羈留室的閉路電視沒拍下他巡查的經過。裁判官聞言追問:「即係你行到一半,大聲叫,有人應?」陳表示:「不回答。」
至於5時55分的流水簿紀錄,裁判官問他會否就此回應;陳起初指:「我會回應。」惟其代表律師即時打斷他發言,並稱需給予陳法律意見,陳其後改口稱:「唔答。」
陳同意當日是他負責將死者鎖入臨時羈留倉。死因研訊主任問陳,流水簿上的入倉出倉等記錄,是否由他填寫,陳表示「唔記得」,並謂報案室內的任何警員均有機會接觸該流水簿。
裁判官問一般而言,負責警員完成巡查後是否亦負責填寫流水簿,還是有機會由他人代筆?陳指:「有機會,我習慣巡完一次就去洗手。」他指有機會是其他同事代他填寫,他亦不記得有否填寫過該本流水簿。
【案件編號:CCDI-408/17】
以後大家記得,遇到警察,乜都答:唔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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