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駐守油麻地警署特遣隊的年輕男警,休班期間在旺角港鐵站以手機偷拍27歲女子的裙底,失手被捕。警方調查期間,在其手機內發現大批懷疑偷拍片段,當中有一次更是在油麻地警署內干犯。
27歲被告朱灝立今(30日)承認1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及19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,裁判官指案情非常嚴重,案中事主眾多,其中一名更是與被告在警署共事的職員,而當時被告正在當值,故認為社會服務令並不適合,現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,押後至8月13日判刑,期間被告收押。
案情指,便裝警員於去年10月17日在旺角港鐵站月台,發現被告以手機偷拍一名正在扶手電梯的女子的裙底,將他拘捕。警方再發現被告另涉多次偷拍,在被告手機內發現與案有關的1600多張相片、290段影片,當中部分涉及裙底照或樣貌等,其中一次於去年10月16日,被告在油麻地警署內偷拍一名女職員,涉及12張裙底照。
辯方求情指,被告於2014年加入警隊,事發後被停職,並預料因本案將被革職。辯方指,被告忽然於去年7月至10月這3個月之間犯案,與他本身性格相違背。當他被捕後感到羞恥及內疚,才懷疑自己有精神及心理問題,遂向精神科醫生及心理專家求助。
據精神科醫生指,被告去年6月已開始出現抑鬱,推斷他受嚴重抑鬱影響而犯案。辯方指他抑鬱有其成因,指去年4至6月間,本為工程公司東主的被告父親,因生意出現問題而欠債,不少債主臨門追債,被告在家時也須面對債主追數。至去年6月,有人追債期間透露,原來被告父親有婚外情並有私生子,令他大受打擊,因他本視父親為學習對象,美好形象突然蕩然無存。之後,被告既要安慰母親,每次返家亦恐有人會上門追債。
此外,被告又把本用作籌備結婚之用的15萬港元儲蓄,用來為父還債,導致結婚計劃擱置,為此女友與他多次爭執及鬧分手。
辯方又指被告本來願望是做「前線警員」,惟2015年腳傷後被調往報案室,再於前年3月被調往擔任秘書做純文職工作。直至去年5月他終於再被派到油麻地警署特遣隊,本以為終可擺脫「男性做文書」之路,豈料不久即被調派當特遣隊秘書,令他對前景感迷茫。
裁判官一度質疑辯方說法,「係咪話佢冇能力控制自己衝動?而家係唔係認罪先?」辯方澄清指,被告受嚴重抑鬱影響「降低咗控制自己衝動嘅能力」才犯案,他坦承控罪。辯方並指,被告雖是警員,但其工作不會令他控制病情的能力增加,他的行為雖嚴重,但與「知法犯法警員嘅狀況有分別」,又指被告已非常後悔,向所有受影響的女士誠心致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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