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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員透過一個網上遊戲群組「好骰之徒公會」的聚會認識女「機友」後,向對方訛稱自己是高級文員,在相識約一周後警員邀請對方到酒吧出席友人派對,其間疑乘女方醉酒「斷片」,帶對方到九龍塘精品酒店強姦。翌早女方酒醒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,遂質問警員「有冇搞過我」,警員否認稱「你噚晚好癲,我想搞都搞唔到」。
約兩周後女方發現自己懷孕,遂再度質問警員,警員繼續否認,直到女方假裝已經報警,警員才承認強姦及自稱「人渣」,要求女方不要報警,並承諾會支付墮胎費用。但後來警員出爾反爾,又於陪同女方看醫生時大動肝火,聲稱可找律師告她勒索,女方於是報警。
被告李偉嘉(30歲)否認去年6月19日在九龍塘漫春天酒店強姦X(28歲)。控方透露X最終於去年7月22日經家計會轉介下到聯合醫院接受墮胎手術,事後政府化驗師檢驗嬰屍基因,證實被告為嬰兒生父。
控方開案陳詞指,被告與X去年6月11日相識,當晚X飲醉酒後由被告駕車送回家。翌早被告與X透過whatsApp相約,被告到X的寓所打機,被告並曾與X一起與X母晚飯。至於案發翌早,被告亦有到X家中打機,及後陪X往屯門到友人家中取回個人物品。
X最終於7月11日報警,警誡下被告否認強姦X,但稱曾於6月份兩度在X寓所與X性交,兩次X均屬自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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